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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步:新车上牌手续
机动车未领取机动车号牌、《机动车行驶证》和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的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《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》,持下列资料,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,并交验车辆:
一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;
二、机动车来历凭证,但海关监管车辆除外;
三、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;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;
四、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;
五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;
六、《机动车注册登记技术参数表》。(2003年1月1日以后出厂的国产汽车)
提示一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办理注册登记;
第二步:
办理流程
步骤一、到办证大厅咨询服务台领取《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》,按规定填写、盖章或签字,拓印发动机号码、车架号码(VIN码)各二份,其中一份粘贴在《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》上的相应部位;
步骤二、到新车受理处(场地上)审核相关资料,打印《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》,查验车辆,属免检车辆的,签注确认合格章,其它车辆持受理凭证到检测中心上线检测;
步骤三、车辆检测合格后到办证大厅1-3号窗口选号,然后到办公大楼一楼牌照发放处领取牌照;
步骤四、按规定安装好号牌(货车及营运车辆还须喷刷车门字及后拦板放大号),到拍照处拍照(场地上)
步骤五、持受理凭证和相片到办证大厅交纳相关费用(11号窗开票、10号窗收费),然后到7号窗领取行驶证和登记证书
步骤六、车管所代收的规费:
1、牌照费:100元;
2、签证费:15元;
3、行驶证工本费:10元;
4、登记证书工本费:10元;
5、检验费:免检车辆不收,上线检测的,100元
6、拍照费:40元
7、牌照架;20元
步骤七、凭行驶证到相关部门领取附加税证及保险证等 |